撤职
新京报讯(记者 王姝)近日,中纪委官网刊发了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监委文章《一起离岗案,缘何五名党员干部受处分?》。该篇文章讲述了发生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的一起长达两年多的干部擅自离岗“闹剧”,相关5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2014年10月,金融街街道工委会做出一项人事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维护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专用权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主要讲述了小人物唐喜为国营纺织厂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为整个厂的发展建设办好事办实事的故事,唐喜是纺织厂的副工长,他的性子正直,而责任感也很强,在平日里幽默直爽,他的妻子在糖厂工作,平时会以发糖代替工资,所以唐喜也养成了喝糖水的习惯,在出色工作当中,唐喜被任命为工长唐喜成为工长以后,不太了解复杂的人事情感,所以就被撤职回到了家属浴池,而他的妻子也因为糖厂倒闭,下岗回家再谈,喜面对生活和事业的压力下,依旧怀有热情,召集自己的好朋友,大佬黑将废弃的浴池又重新开了起来,而唐喜和很多工人下岗以后,生活慢慢的滋润起来,又和大老黑做起了摄影的行当,而唐喜不管从事任何工作都有工人的那份豪迈和乐观在市场中更为坚强,也依旧保持着喝糖水的习惯,因为他始终觉得生活是有甜头的。
市委主要领导对去年11月30日央视曝光天津市东丽区、宁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迅速查清事实,分别对5名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对7名相关部门领导作出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等处分。 日前,天津市对东丽区、宁河县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1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就应当依照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
近日来,某地一书记不遵守抗疫要求,拒绝志愿者给其登记身份信息,还口方狂言要找更大的领导为其放行,完全无视抗疫规定,言行之间对志愿者没有一点尊重的意思。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怒,政府知道后,该书记就被撤职了。随之而来,网传曝光该事件的志愿者被威胁,领导了解情况后,为志愿者雇佣了私人保镖,尽力保护其安全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2004年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服刑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018年12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
9月2日从温州永嘉县警方获悉,该县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某某,因在网络被人曝光开房200多次,后被纪委谈话在被曝光不久后,王某某在福建卧轨自杀 事件并未因此终结澎湃新闻2日从永嘉警方获悉,因在网上发帖传播所谓“总工开房200多次”等信息,今年8月20日,发帖人黄某某被永嘉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刑事拘留除黄某某外,帮助他从警方内部非法获取相关公民信息的生意伙伴廖甲,以及永嘉县公安局警察廖乙(廖甲堂弟)也因涉嫌同罪名被一并刑拘 由于参与泄露公民信息的廖乙为警察,永嘉县公安局2日向澎湃新闻表示,已在今年8月13日对涉案警察缪乙作出行政撤职并辞退决定,而其涉嫌职务违法已由永嘉县检察机关依法展开调查 官员被曝开房200多次后卧轨自杀 警方查明,黄某某原为永嘉二手车经销商,7月27日曾在温州当地某
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2004年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服刑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018年12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