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国民旅游卡相关事项Q&A(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修订,109年1月1日生效)”。
检送“国民旅游卡相关事项Q&A(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修订,109年1月1日生效)”,请查照转知并加强宣导。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5日总处培字第10800452102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 配合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号函修正“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务人员休假改进措施”第1点、第5点、第6点及附表,并自109年1月1日生效,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爰修正旨揭Q&A(另上载于该总处万维网及国民旅游卡网站最新消息)。至“检核使用系统相关事项”及“不合格交易相关事项”将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