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上海国际物流运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时有哪些要求和规范?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应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货物进出口批准证书及相关货运和商业单据,以便海关检查货物进出口是否合法,确认征收或免征关税,并编制海关统计。 报关单能否正确填写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方方面面。因此,正确填写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经统筹考虑本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现就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决定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照本决定所附《广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六个资源税税目,石灰岩、砂石、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地热、其他粘土、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新华网布鲁塞尔7月27日电(记者闫磊 张正富)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27日宣布,经过谈判,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德古赫特说,经过数周紧张谈判,欧盟很高兴取得一份令人满意的有关中国输欧光伏产品的价格协议。这对中欧双方来说都是“友好”的结果
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工大岩土所)始于1996年11月,现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工程学院合作的“产学研”混合制国有企业。 工大岩土所总部驻福建省福州市,现持有资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工程勘察乙级,管道检测,建筑工程加固及房屋征收等。 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拥有试验室面积5000平米,拥有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近1000台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编辑] 第一条 为调节私营企业投资者的收入,鼓励私营企业投资者发展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私营企业投资者参加企业经营取得的工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条 对私营企业投资者从私营企业税后利润取得的收入,按下列规定征收或者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一)私营企业投资者将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用于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二)私营企业投资者将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依照40%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三)私营企业投资者不论以何种方式撤回生产发展基金或者转让企业资产用于个人消费的,依照前项规定,补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为加快推进宁都县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步伐,2022年5月23日宁都县人民政府依法发布了《关于县城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所涉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的第二条确定了征收范围。在预公告发布后,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构筑物(房屋)等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在已公布的征收范围外有部分土地、房屋没有列入本次征收范围,而该部分土地、房屋不征收,将极大影响城市市政工程建设。为此,征收部门向县政府报请,将部分区域的土地、房屋列入本次征收范围一并进行征收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法制网获悉,新修订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正在征求意见。条例规定,示范区应发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打造中部自由贸易区。 条例从管理体制与服务、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多方面,赋予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权力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了固定资产,用于本公司办公用房,是否视同销售?要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吗? 答: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如果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如果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国税函[2008]828规定执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辖区地方公路网络、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批准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护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 (三)负责辖区内区、乡公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巡查,超限运输管理,公路路政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