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通报,该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孙文斌故意杀人上诉案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孙文斌的上诉,维持原判,对孙文斌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审理查明,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亲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因孙文斌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同年12月24日6时许,孙文斌在急诊抢救室内,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文颈部,致杨文死亡,孙文斌作案后报警投案,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定孙文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孙文斌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时间8月21日,孙杨更新了微博,他写道,“水面之下我想要更快、更强。水面之上我想要拥有一颗最强大的心脏。 ”很显然,这是对听证会推迟的一个公开、强势的回应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
最高法日前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一时间成为舆论热点,赢得公众“拍手叫好”,有网友发帖支持称“你打的每个字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该决定的发布,标志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进一步推动“电子数据”成为案件审理中明辨是非的利器
金融虎讯 9月15日消息,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被告人单奕敏等4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单奕敏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上海普资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资金服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林昌利。 2015年初,王丁辉控股普资金服公司
2020年5月18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参加庭审而无需提押至法院,审判员、公诉人在电子法庭内通过视频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两地主要依靠音频视频实时传输、视频画面自行切换等技术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 被告人都某于2020年1月21日在大连站乘坐时,趁旅客李某躺在座席上熟睡之机,将其裤兜内的钱包盗走,共计人民币696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4月1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1年10月21日,被告人陈某携带可视锚鱼器在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辖区资江河段锚鱼,被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执法队员当场抓获。北塔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水生资源造成了一定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将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该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家事事件之审理是否公开?小孩上课无法出庭时,法律作何规定?又为保障未成年子女表达意思之权利,作何规定? 因为家事事件多涉及当事人间不欲人知的秘密事项,为了保护家庭成员之隐私及名誉、发现真实,以圆融处理,故于家事事件法第9条第1项本文明定以不公开法庭行之。故法院于审理家事事件时,无论于法庭内、外,均须遵守家事事件法第9条所定不公开审理之规定。如法官允许他人旁听时,应让当事人或关系人有陈述意见之机会,并应载明于笔录,宣示允许旁听之理由(参见家事事件审理细则第10条及第11条)
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通讯传输等帮助。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7月19日至28日,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以其名义在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一电信营业厅办理了13个固定电话号码及宽带业务,并安装在平潮镇一建材市场的店面房内
10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7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以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情况。会上发布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26件。其中,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案例17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案例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