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召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投保单位应于保险对象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投保; 并于退保原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退保。 被保险人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投保单位应于保险对象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投保; 并于退保原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退保。 被保险人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