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
裁判字号: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司促字第 360 号民事其他文书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1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360号 债 权 人 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强 债 务 人 白家庆 一、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新台币壹万伍仟零肆元,及自94年11 月27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依年利率百分之十八点二五计算 利息及自104年9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五计 算之利息,并赔偿督促程序费用新台币伍佰元,否则应于本 命令送达后二十日之不变期间内,向本院司法事务官提出异 议。 二、债权人请求之原因事实: (一)缘声请人即债权人原名“大众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民国(以下同)106年1月17日奉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管银控字第10500320920号函核准,“大众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于107年1月1日与“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合并后将以“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续存 银行(均如证物)在案,惟法人人格不失其同一性,合先叙明 。 (二)债务人白家庆前于民国94年10月27日,依据与声请人签 订之申请书,向声请人借款新台币(以下同)20000元整, 借款利息于每月27日结算一次;另定明如有一期未依约缴款 ,即丧失期限利益,并自94年11月27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 依年利率百分之十八点二五计算利息及自104年9月1日起至 清偿日止依年利率百分之十五计算利息,讵料债务人经多次 催讨仍未缴纳,依约定债务人等已丧失期限利益,全部债务 应视为到期
2020年6月3日,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高院二审认为,涉案部分钱款被刘某用来偿还以前的债务,在案的录音及鉴定意见证明,刘某明确告知被害人其在国安委任职并与领导关系密切等,法院对两人的上诉意见不予采纳。 期间,吴某某还以做水果生意等理由向汤某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生物二级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拟投核心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①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②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③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和投标人公章)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请电汇支付费用
扭送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梁成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贪污部分发还被害单位,受贿部分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方案一词,来自于“方”和“案”。“案”,书案,读书、写字都是案。案的等级比桌高,反映到词汇中就是案件、文案,都是和案有关,过去我们说审案子,就是在案子面前审理这件事,过去判官都是翘头案,正式、庄严
主旨:有关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适用疑义乙案,复如说明,请查照。 一、复贵局97年12月24日新版二字第0970017782号函。 二、就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2条第1项第5款所谓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应以政府或公营事业机构曾出资或捐助,并代表政府或公营事业机构担任董事及监察人者,始足当之,本部业于97年10月1日法政字第0970034424号函释在案
一、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审查本院委员林德福等23人、委员徐志荣等18人、委员费鸿泰等23人、委员柯志恩等17人、委员陈怡洁等16人、委员黄昭顺等20人、委员王育敏等18人、委员赖士葆等23人、委员王惠美等21人、委员吴琪铭等16人、委员吕玉玲等21人、委员吴志扬等16人、委员吴志扬等18人、委员许毓仁等17人、委员邱志伟等16人、委员邱志伟等16人、委员陈超明等19人、委员林德福等17人、委员邱志伟等18人、委员林德福等20人、委员蒋万安等23人、委员余宛如等18人、委员蒋乃辛等21人、委员赵天麟等18人、委员蒋乃辛等16人、委员许毓仁等20人、委员赖士葆等19人、委员余宛如等22人、委员邱泰源等24人、委员赖士葆等23人、委员余宛如等19人、委员卢秀燕等21人、委员卢秀燕等19人、委员赖士葆等22人、委员费鸿泰等17人及本院亲民党党团分别拟具“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案计36案。 三、审查本院委员王定宇等20人拟具“所得税法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扣押的在案财物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冻结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冻结的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存款,汇款。 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应按照以下规定: 1、保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 ,以供核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