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今(15)日举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双15%”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会中主要内容为“双15%”税务优惠政策,以及“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通关分线管理措施具体操作。深合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殷建国为主讲嘉宾,他提及到,当“二线”运作后,有关货物如何征免增值税及消费税,目前仍处研究阶段,但税务政策已达到初步成果。 澳门中华总商会副理事长何佩芬致辞时表示,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于今(2022)年6月正式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国内生产总值:总值(GDP国内生产总值),总金额扣除从量的商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国内生产活动的原料和其他中间投入量的增加值。 该国的经最重要的指标,国内生产总值。 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总和乘以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量相比今年的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包括通货膨胀的影响)
您需要获得每位元员工的姓名和社会安全号码(SSN),并在W-2表格中输入相关资讯。(此要求也适用于居民和非居民的外籍雇员。)您应要求雇员出示他或她的社会安全卡,并记录相关资讯
在高层次企业的应用中知识产权与高层次企业认证评价中的两个得分密切相关(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总转化能力为60分).储备足够的知识产权是工作的核心。 成都高企高新区申报条件以及补贴是多少?在高层次企业的应用中知识产权与高层次企业认证评价中的两个得分密切相关(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总转化能力为60分).储备足够的知识产权是工作的核心。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对高水平企业的认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后续开发项目,是指正在开发以及中标的项目。 二、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由于土地增值税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一)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应按照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本公告所称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但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标准和程序。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申请。只有符合评分标准的公司才能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台中讯】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按“本法称营利事业,系指公营、私营或公私合营,以营利为目的,具备营业牌号或场所之独资、合伙、公司及其他组织方式之工、商、农、林、渔、牧、矿冶等营利事业。”“将货物之所有权移转与他人,以取得代价者,为销售货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系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一、销售货物之交付须移运者,其起运地在中华民国境内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配合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作出了明确界定。新的认定办法突出了自主创新,规范了认定标准,实现了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强调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