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200837100070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配合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作出了明确界定。新的认定办法突出了自主创新,规范了认定标准,实现了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强调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