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9月4日,备受企业关注的“留抵退税”又有了新动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此次政策有何突破?企业会得到怎样的“红包”?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
如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社保缴费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29日在新一期税务讲堂视频中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包括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和2020年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两项新政策。 王发运说,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对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对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前言:我国大部分农批市场面临自身升级及外部竞争的双重挑战。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线上新春工作座谈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批发市场数字化是大势所趋 苹果价格暴涨,幕后黑手已经找到,就是这些人! 生鲜电商作为生鲜流通新渠道,发展速度快,成长空间广阔,近年来多次成为资本风口,曾出现过多家“明星企业”。但因为供应链改造复杂、资金需求量大、损耗率难以控制、时效性要求高、毛利率低和存在一定反规模经济等挑战,大多生鲜电商都逐渐淡出视线
赖钟雄委员:着眼农民主体创新农业科技《资讯》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农林大学教授赖钟雄告诉记者: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要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变,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硬条件和‘软环境,并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推动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营者,保障农民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不变
添加时间:2016-04-14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城乡建设规模持续扩大,伴随着对土地、能源、水等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抓手,妥善处理好城乡建设发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 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初曾提出“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时隔半个多世纪,于2016年2月21日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提出了新的八字方针:适用 2015年6月24日,财政部、住建部制定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玉群会计记账士事务所成立于公元1983年,并荣获财政部颁发绩优记账士最高荣誉,20多年来秉持专业、热忱、负责、忠诚的态度与精神,由国家考试及格的专业记账士带领会计专业团队为客户服务。 “所得税法”第15条条文修正草案经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02年10月16日修正通过,内容追溯自102年1月1日适用。(详全文) 保险人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未于期限内通知劳保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按月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2020年8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组织编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系主任刘大进教授主编的《财务报表分析》正式出版。该教材是财政部规划教材,也是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十三五”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这是近年来我院省级“一流专业”(会计学专业)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也是我院“一流诚毅”内涵建设成效得到充分认可的重要体现
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1.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下同)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投资标的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国内及海外新兴市场之有价证券,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1.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之上市与上柜之股票(含承销股票)、受益凭证、存托凭证、政府公债、公司债(含次顺位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顺位金融债券)、经财政部或金管会核准于我国境内募集发行之国际金融组织债券、依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公开招募之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及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募集之封闭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益证券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2.本基金投资外国有价证券,以在巴西、智利、捷克、埃及、匈牙利、印度、印尼、以色列、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波兰、俄罗斯、南非、泰国、土耳其、越南、大陆(以上二十二个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为海外新兴市场)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及地区之证券交易所及经金管会核准之店头市场所交易之股票(含承销股票)、受益凭证、基金股份、投资单位(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益证券、放空型ETF及商品ETF)、存托凭证(系指于海外新兴市场、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及地区发行并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及卢森堡等证券交易所及经金管会核准之店头市场所交易之存托凭证);或符合金管会规定之信用评等等级以海外新兴市场、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或机构所保证或发行之债券(含金融资产受益证券、金融资产基础证券及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
张贴者:2014年3月12日 下午6:59和记 [ 已更新 2014年3月12日 下午6:59 ]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10)日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简称特销税)条例第2条、第5条、第26条修正草案及委员拟具同条例相关条文修正草案,审查结果除部分条文依委员临时提案建议作文字修正外,大致照行政院版本通过,修正内容如下: 一、 将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业区土地纳入课税范围,以落实抑制短期投机交易之政策目的。 二、 修正自住换屋免征特销税之要件,除符合办竣户籍登记之条件外,尚须有自住事实;并增订授权财政部对于确属非短期投机核定免税之概括规定及追溯适用未核课确定案件,以营造公平合理租税环境。 财政部说明,特销税条例自100年6月1日施行以来,短期投机买卖房地及哄抬房价之情形已有改善,自住购屋需求持续稳定?加,房地产市场朝健康常态方向发展,参据该部委托学者实证研究结论及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特销税确实发挥抑制短期投机交易及稳定房市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