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
11月19日,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于11月16日公布,案件原告为北京众得文化,被告为万达影视传媒、新丽传媒集团、天津金狐文化、岳龙刚(艺名岳云鹏)。 原告认为《五环之歌》涉及侵害作品《牡丹之歌》改编权,而法院认为,通过将《五环之歌》歌词内容与《牡丹之歌》歌词内容进行比对,两者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五环之歌》的歌词内容未使用《牡丹之歌》歌词部分具有独创性的基本表达,同时《五环之歌》表达的思想主题、表达方式与《牡丹之歌》亦不相同,故万达公司、新丽公司、金狐公司、岳龙刚并未侵害众得公司享有的著作权。 据悉,《五环之歌》是相声演员岳云鹏和MCHotdog演唱的歌曲,作为宣传曲收录于《煎饼侠电影原声带》
7月23日,烟台市人大常委调研组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及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旭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徐崇旭、内务司法委办公室主任宋培文、烟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副院长郭京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其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张维亮、王文起、王建平、王毅参加了汇报会。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京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其斌先后向调研组汇报了2008年6月底以来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及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和全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民商事审判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我院于2020年5月11日受理的(2020)粤03刑更525-709号唐绍忠等185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审理完毕185宗,现将该185宗案件的裁决依据和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11日起2020年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一)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二)将书面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邮寄到本院(地址:深圳市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518035)
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有效?能否撤销? 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有两种情况是可以撤销的: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在房屋产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该房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共同主张撤销赠与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杨梅、刘朝全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2965号】中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杨昌国与陈晓梅在《离婚补充协议》中约定将案涉房产赠与给杨梅,但直至杨昌国、陈晓梅与刘朝全、谢刚琼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案涉房屋产权仍登记在杨昌国名下,在房屋产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案涉房产应视为杨昌国与陈晓梅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权处分该房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伟波接受审查调查【消息】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伟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株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伟波,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湖南长沙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
肖武昌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袁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武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袁均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舒劲松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宾伟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马恒夫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刘红立、覃湘燕、叶劲松、安蓉、李莉、金小军、刘德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坚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任命陈友强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样发、王晓明、佘琼圣、林俊盛、陈光昶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谭双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陈东茹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赵虹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铠芳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方晓泽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石春燕、黄玉良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刘史丹、贾密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余洪春、洪望强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余洪春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伟、张宗芳、曾宇阳、曹娟娟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洪适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晓奋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锦平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英豪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海城的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关于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