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
(一)执法人员是否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是否存在不按程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现象; (三)是否存在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等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依法告知或阻碍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行为; (五)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态度蛮横、言行不当、打击报复等行为; 监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如反映问题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监督,我们将对个人信息、监督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监督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旁观者,人人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部门规章】《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年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 第三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⒈调查责任:依法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涉及问题
6月6日电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内蒙古敖汉旗长胜镇马架子马某因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经敖汉旗公安局查证属实后,依法被行政拘留三日。 2019年5月27日9时许,敖汉旗公安局长胜派出所接到马架子村村民索某春报警称:同村村民马某在五百人的微信群“马架子村实名信息平台”发语音公然辱骂自己。 接到报警后,敖汉旗公安局长胜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收集、提取固定视听资料等证据后,确定在微信群辱骂村民索某春的违法行为人马某
[判断题]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 [单选]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监督
一、为发扬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本单位决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二、职工大会是本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单位管理的民主管理机构。 三、职工大会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单位内部矛盾,同心同德,共谋发展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常军 姜育庆)8月4日笔者从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州市公安局公开悬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达十万元。 据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以投资养老产业、健康管理、保健食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合伙办企业、炒外汇、期货交易为幌子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城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为幌子的;投资理财类公司,以高息高利为诱惑,对外发传单、送礼品、开讲座、组织考察旅游为幌子的,以及以其他形式或方法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 凡在随州范围内发生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或者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或为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产品、服务作虚假宣传等行为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被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做好了解核实工作实事求是说明问题不得对抗审查调查;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为落实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由楚雄市司法局会同楚雄市人民法院、楚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补选人民陪审员公告。具体如下: 2022年楚雄市计划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50名。本次补选人员均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不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