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人员是否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是否存在不按程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现象;

(三)是否存在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等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依法告知或阻碍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行为;

(五)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态度蛮横、言行不当、打击报复等行为;

监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如反映问题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监督,我们将对个人信息、监督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监督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旁观者,人人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市民群众既是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者、参与者、影响者,也是受益者、共享者、拥有者,在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同时,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及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以实际行动为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