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
-五甲老人活动中心“检举贿选,你我有责” 鉴于109年1月11日即将举行“第十五任总统、副总统暨第十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高雄地检署结合司法保护据点-五甲老人活动中心,于108年9月18日上午假五甲老人活动中心一楼办理“检举贿选,你我有责”反贿选宣导活动,针对上了年纪的银发族加强反贿选的概念,借此发挥司法保护之功能,杜绝贿选恶习,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干净的选举环境。 是日宣导活动,讲师先解说何谓贿选和一般常见贿选之手法,避免民众因不了解贿选态样不慎触法。也请民众如有发现任何贿选情事,请拨打检举专线0800-024-099按4并叙明具体特定之人、事、时、地、物,借由此次宣导让民众了解到贿选是贪污的根源,切勿让候选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选举结果,唯有选贤与能,才能让人民拥有更好的未来
有关壹周刊登载“…本刊曾向最高检朱书记官长查证,陈总长在王部长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会前是否知情,当时朱官长表示陈总长事后才知道,并表示很见笑,不好意思讲,…”云云,与事实不符,特此严正澄清。 最高法院检察署新闻稿 98.6.3 一、有关壹周刊登载“…本刊曾向最高法院检察署朱书记官长查证,陈总长在王部长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会前是否知情,当时朱官长表示陈总长事后才知道,并表示很见笑,不好意思讲,与陈云南主任检察官所说陈总长事前知道,显有矛盾…”云云,与事实不符,特此严正澄清。 二、壹周刊该文撰稿人林益民记者二度前来本署,向本署朱官长表示“陈总长当日与王部长一起宣导反贿选,接触机会很多,王部长却未提及要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之事,陈总长事后才由特侦组检察官告知,很没面子”,进而询问朱官长是否知道相关情形,朱官长因未处理特侦组业务,亦未参与此次座谈会有关事项,且事涉王部长与陈总长之间联系问题,故二度向林记者答称自己“不知此事”,并请林记者向陈总长或陈主任检察官查证清楚,以免误载,但林记者不愿进入陈总长办公室查询,随即离去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巴中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吴尚珂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吴尚珂,男,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为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拟任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23年1月5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台南地检署于104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假本署九楼礼堂,举办103年11月义务劳务说明会暨法治教育课程。 台南地检署于104年11月2日下午2时至4时,假本署九楼大礼堂办理“104年度11月份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暨法治教育课程”。 本次会议一开场由政风室田国兴主任进行政风宣导,紧接着,由讲师郭群裕律师进行法治教育课程,提醒个案注意社会上常见的就业陷阱、说明跟个案切身相关的劳工权益、劳工纠纷及救济程序
基隆地检署陈检察长宏达,21日晚间参加基隆市荣誉观护人协进会理监事会时,强调明年1月16日总统、立法委员选举,不仅是全国性的选举,更攸关未来国家进步和美好的发展,期盼大家一起反贿选,让基隆人选出真正为国家、社会、民众服务的优秀立委,把票投给心目中理想的总统候选人。 陈检察长宏达指出,今年基隆地检署反贿选主轴为“小小兵立大功.贿选奖金全民抓”,就是希望全民支持反贿选,也期盼每位荣誉观护人都能将反贿选理念传播出去,全民支持反贿选,选贤与能,让真正为社会、国家服务的候选人出头天。 基隆市荣誉观护人协进会江理事长菊表示,荣观协进会和地检署观护人,近期配合基隆市地区活动,陆续举办数场反贿选宣导活动,活动现场参与人数众多,已达反贿选之成效,随着投票日接近,选战白热化,反贿选宣导活动将陆续加温,邀请民众担任反贿小小兵,大家一起守护民主政治,打击贿选
宣导时间:107年11月01日 宣导地点:本署法治教育中心二楼 活动主题:2018年反贿选宣导活动 宣导内容:今日上午09时,本署办理社会劳动人行前说明会,会前先行收看播放反贿选宣导影片后,复由岳主任观护人做反贿选教育宣导,使在场社劳人对反贿选有所了解,会后并由岳主任实施有奖问答,让每位社劳人能更进一步认知反贿选人人有责,期使发挥“落实干净选风,端正社会风气”之功效。 建议更新浏览器至以下版本:最新版本Edge、Chrome、Firefox 本署系采弹性上下班,全日上班:8时至8时30分上班,17时30分至18时下班。
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李门骞、检察官赵期正于民国107年9月初,接获情资指称高雄市凤山区某里长候选人涉嫌发放白米贿选,旋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深入追查,并于107年9月11日传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共计13人到案说明,并扣得3公斤装白米2包、文宣卫生纸2包等物,其中被告即某里长候选人经检察官谕知以新台币20万元交保。 本案经检察官赵期正、林恒翠漏夜讯问后,认某里长候选人涉嫌于107年8月31日,在高雄市凤山区某宫庙,参与该宫庙免费发放3公斤装白米200包予里民之活动,并在现场摆置竞选布条、旗帜,趁机发送竞选文宣品卫生纸,疑似有向该里选民买票贿选之行为,涉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经检察官谕知以20万元交保候传。部分选民到案后,亦坦承收受白米及文宣卫生纸,并主动缴回3公斤装白米2包、文宣卫生纸2包
什么叫搓圆仔汤(对候选人行贿罪、候选人受贿罪) ‘许先生为县议员候选人,对同一选区的另一候选人吴先生的参选感到压力很大,于是托人向吴先生表示,如吴先生能退出选举,立刻送新台币二百万元,以补偿吴先生的损失。’ ‘立法委员候选人赖先生与同一选区的候选人傅先生约定,他不进入傅先生有影响力的三个里去拉票,以避免减少傅先生的得票率,但是傅先生须付给赖先生新台币四十万元,还没付款,就被查获。’ 在前面二个故事里,许先生与傅先生的作法就是犯了对候选人行贿罪,赖先生犯了候选人受贿罪,这两种罪就是俗称的“搓圆仔汤”的贿选型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