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壹周刊登载“…本刊曾向最高检朱书记官长查证,陈总长在王部长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会前是否知情,当时朱官长表示陈总长事后才知道,并表示很见笑,不好意思讲,…”云云,与事实不符,特此严正澄清。

最高法院检察署新闻稿 98.6.3 一、有关壹周刊登载“…本刊曾向最高法院检察署朱书记官长查证,陈总长在王部长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会前是否知情,当时朱官长表示陈总长事后才知道,并表示很见笑,不好意思讲,与陈云南主任检察官所说陈总长事前知道,显有矛盾…”云云,与事实不符,特此严正澄清。 二、壹周刊该文撰稿人林益民记者二度前来本署,向本署朱官长表示“陈总长当日与王部长一起宣导反贿选,接触机会很多,王部长却未提及要与特侦组检察官座谈之事,陈总长事后才由特侦组检察官告知,很没面子”,进而询问朱官长是否知道相关情形,朱官长因未处理特侦组业务,亦未参与此次座谈会有关事项,且事涉王部长与陈总长之间联系问题,故二度向林记者答称自己“不知此事”,并请林记者向陈总长或陈主任检察官查证清楚,以免误载,但林记者不愿进入陈总长办公室查询,随即离去。林记者曾自称要向特侦组检察官及法务部询问,朱官长当时绝未且无必要向林记者陈述如壹周刊所载之言语,特此严正声明,以正视听。 最高法院检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