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经查,以下66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用法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
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开设“总监说法”普法专栏,定期邀请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对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点评说法,在做好环保总监法治教育的同时,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2年9月8日夜间,接群众举报投诉,南通市开发区某公司下风向有明显异味,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厂区西南侧丙烯酸乙酯储罐发生自聚合,大量有机气体从储罐泄压阀外泄,公司未对外泄有机气体进行收集处理,现场有明显异味
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李楠桦)近日,上海小鹏汽车因在下属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收集用户信息,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全部安装在旗下门店,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开通系统账号8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通过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
违法事实:濮阳市华龙区艺尊美容美体会馆因职工投诉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当事人:濮阳市华龙区艺尊美容美体会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10902MA476KA79C) 我局于2020年5月13日对你单位涉嫌拖欠劳动报酬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你单位拖欠已离职员工李慧如2020年4月份劳动报酬,另查明,李慧如,女,住址:河南省范县杨集乡李马桥村130-1号,出生日期2004年8月13日,身份证号码410926200408131721,系童工
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12月22日上午,烟台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座谈会在毓璜顶宾馆举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文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喜强及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烟台高校法学教授、公、检、法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本所主任、烟台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王毅应邀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11月28日下午,于艳律师受邀为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开展《行政机关法律实务》普法知识讲座。 在讲座中,于律师通过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法条解析和案例讲解,重点分析了必须招投标项目在未进行招投标时的法律风险、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法律风险、签订补充合同和续签合同的法律风险,并讲解了关于政府采购中涉及的反不正当竞争、履约保证金的设置、电子标书的真实性风险、质疑与投诉的程序等内容。通过对《行政处罚法》的法条解析,重点分析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的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我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积极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的项目。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其中“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