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部拟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只能由法律的形式规定。( )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由( )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揭环责改字〔2022〕8号) 2022年11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会同揭东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在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北洋村经营的肉牛屠宰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未依法报批肉牛屠宰场肉牛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9月2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鄂应急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标准》),科学合理地细化了该省安全生产领域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指导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局: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省厅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政法处反馈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黑财法〔2022〕5号)等文件,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为加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期,汤阴县司法局开展了全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微课大比武活动。 法律知识微课比赛大比武活动,围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规范设置相应比赛题目,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在经过各单位的预选赛后,10家单位11名选手进入全县统一组织的微课比赛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