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
12月12日上午,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黄某甲、易某等七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甲(时任组长)、易某某、唐某某、黄某乙、林某某(四人时任组代表)等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政府抢险过程中,有组织地指挥、煽动村民,采取围堵等威胁手段,阻止危险化学品转移,勒索公私财物15000余元;在政府土地流转、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纠集多人阻碍工程建设,扰乱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攫取不法利益9538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甲等五名被告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政府抢险过程中,有组织地指挥、煽动村民,采取围堵等威胁手段,阻止危险化学品转移,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罪数认定问题 节摘自中国检察出版社 李文峰 王俊平主编 刑事案例诉辩审评 撰稿人焦阳 (一)牵连犯的特征及本案的认定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为实施某种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牵连犯本身是实质数罪,但由于其目的行为还与手段行为以及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为限制数罪并罚的范围,规定对牵连犯一般不实行并罚。构成牵连犯,一般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
借车变卖车?缓刑到收监! 近期,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撤销原刑事判决书中对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已缴纳20000元);责令吴某退赔被害人白某损失人民币60000元。 2021年5月19日14时许,吴某对朋友李某谎称借车去接亲,李某信以为真,将其小车钥匙交给吴某。当日17时许,吴某驾驶小车来到某二手车行,冒用车主李某的名义与该车行老板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白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