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
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从各地实时共享、放宽有效期、简化办理手续等多个层面,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进行了大幅度创新,为跨区域经营建筑企业带来了“福音”。北京市国税局第一时间做了梳理,请快快关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业务实质为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 根据该业务的管理实质,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本文摘要:2月21日,钟山县税务局开会2018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面见述廉会议,贺州市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李振光到不会指导,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与了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勇生代表班子及个人不作面见述廉报告。左勇生就一年来全县税务系统的组织收益、依法治税、征管改革、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绩效管理、精准贫困地区、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不作了汇报,并就个人赴任情况展开了全面面见和总结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非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土地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浙地税发[2015]54号 浙江省地方税税务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稽查一局、稽查二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3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征管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包括预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暂不能正确核算项目扣除金额的,都应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调整为: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与转让的,预征率为0.5%,从事别墅、经营用房和其他用房开发与转让的,预征率为1%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常州市房地产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议暨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表彰大会于2012年8月3日在江苏阳光国际大酒店举行,本次获得“常州市房地产开发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共有35家。我集团公司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获此荣誉。多年来,我集团公司在房产开发方面,无论从开发建设规范性,商品房建设质量,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积极应用方面,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合法规范性,售后服务工作及诚信的广告发布方面均取得了社会各界、房地产相关职能部门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在社会责任感方面,我集团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体育事业,宣扬以人为本,为小区业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氛围和更全面细致的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12月31日上午,四级调研员王晓光带领机关纪委人员一行三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深入到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国花园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从政坊游园中心、隋唐植物园、环卫服务中心、数字化中心、垃圾场管理所、城市垃圾费征管中心、大同坊等单位,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及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照值班表和公车封存表对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进行逐一查看,对封存车牌号码进行现场核对
一、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原因: 答: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地方税征管工作不断完善,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日益提升,原规定的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与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缴纳和征管行为,更好地发挥核定征收的作用,并使其操作流程更为明晰,故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北京印花税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本次修订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七点:一是细化主管地税机关的审批时限及相关流程,规定审批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要求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纳税人;二是增加了变更、取消核定征收方式的有关规定,包括审批时限、制作文书、送达等内容;三是扩大核定征收凭证类型的范围,由原来的三类凭证扩大到十一类凭证;四是大幅提高核定征收的核定比例;五是新增明确核定征收有效期为三年;六是核定征收申报缴纳税款期限由每月10日改为每月15日前,期限最后一天如遇法定休假日的,可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顺延;七是简化相关文书,取消原《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使用统一格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确为印花税核定征收专用,并规定各项具体填写内容。 三、修订后北京印花税的核定征收应税凭证范围具体变更: 北京印花税代售点为广大朋友提供: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只对三类应税凭证进行核定征收,即工业商业企业的购销合同、印刷、广告、修理、修配企业的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建筑安装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务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地可能规定的不一样,不过应该与当地其他部门的上下班时间一致。如果没有,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辽宁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复函》(财综函〔2010〕79号),现就我省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日起,对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二、自新征收标准执行之日起,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实行省、市(含市以下)1∶9的比例共享,就地缴入当地国库。 三、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和标准,制定和采取有效征管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并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提取或列支征收及代征手续费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