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郑政办〔2014〕3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4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5〕69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如下: 补偿安置费用、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支付方式为转帐、现金。社保费用缴入财政社保专户。 六、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9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金水区国土资源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黑龙江省 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至三十二期) 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财库〔2020〕26号) 2018年-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发行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至三十二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受委托,定于2019年9月6日上午10时在信宜拍卖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位于信宜市林业街东巷、林业街东向、金湖西路、林业街西向等47间商铺的五年租赁权(详见下表)。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号商铺,面积约26㎡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0号商铺,面积约29㎡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4号商铺,面积约14.9㎡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5号、林业街东向16号商铺,面积约59㎡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17号商铺,面积约10㎡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18、19号商铺,面积约59㎡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20号商铺,面积约29.9㎡ 信宜市金湖西路31、32、33、34号商铺,面积约126㎡ 信宜市金湖西路35号商铺,面积约24㎡ 信宜市金湖西路38号商铺,面积约8㎡ 信宜市金湖西路39号商铺,面积约30.5㎡ 信宜市金湖西路66、67号商铺,面积约52.6㎡ 信宜市林业街西向69号商铺,面积约28.7㎡ 信宜市林业街西向70号商铺,面积约30㎡ 1租赁期限:5年(具体日期以签订《信宜市林业局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为准);2履约保证金(即押金):商铺评估面积12平方米(含本数)以下1万元,12平方米以上2万元,合并间数的商铺按合并每间数收竞买保证金和合同押金;3商铺公告面积仅作参考。 有意者请于2019年9月5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户名:茂名市信宜拍卖行,账号:705557747255,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信宜中兴路支行,到账为准;缴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于拍卖会前到信宜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2年特别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有关银行定向发行,人民银行将面向有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全国高中职绿色能源竞赛“2021第五届全国高中职迷你太阳能车竞赛”报名截止日期延至110年10月18日止,活动资讯详如说明,请公告周知并请查照。 一、 “2021第五届全国高中职迷你太阳能车竞赛”由中华民国自动机工程学会主办,大叶大学工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系承办; 报名队伍上限64队,限网络报名,额满为止。竞赛资讯如下: (三) 报名资格:全国高中或高职在学学生,每组最多3人,参赛队员须具备中华民国自动机工程学会学生会员以上资格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闽南师范大学及龙岩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3]47号)收悉。鉴于龙岩学院与台湾大叶大学、中华大学、明新科技大学、明道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合作举办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课程、教材和师资力量实施教育教学,其办学模式、招生方式和学制管理方面有一定特殊性,根据合作办学培养成本的测算情况,经研究,现核定龙岩学院与台湾大叶大学、中华大学、明新科技大学、明道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3年秋季招生入学时开始执行。龙岩学院应及时到当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标明12358价格监督电话,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节假日安排,为协助人民银行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28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8:00关闭社保费税银系统,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人,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各类“掌上办”渠道,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终端机,以及村级代征代办系统暂停缴费业务。 二、2022年12月29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8:00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期间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代征点等办税场所,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等各类APP(含小程序)均暂停电子缴税业务
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1日10:00分在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雨麓苑3幢201室房产 。建筑面积约132平方米,评估价:215.7万元。 即日起接受咨询,办理竞买登记
为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现就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属于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