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入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苏卫财务〔2020〕4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明确我省疾控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省内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疾控机构,对自愿申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个人和团体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做好我省政府信息***息处理收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是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收缴。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期限28天的贴现债,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严禁触及违法违规高压线。 最近,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小额信贷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促进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有小额信贷公司法定机构9074家,已缴入资金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万亿元
受委托,定于2019年9月6日上午10时在信宜拍卖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位于信宜市林业街东巷、林业街东向、金湖西路、林业街西向等47间商铺的五年租赁权(详见下表)。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号商铺,面积约26㎡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0号商铺,面积约29㎡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4号商铺,面积约14.9㎡ 信宜市林业街东巷15号、林业街东向16号商铺,面积约59㎡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17号商铺,面积约10㎡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18、19号商铺,面积约59㎡ 信宜市林业街东向20号商铺,面积约29.9㎡ 信宜市金湖西路31、32、33、34号商铺,面积约126㎡ 信宜市金湖西路35号商铺,面积约24㎡ 信宜市金湖西路38号商铺,面积约8㎡ 信宜市金湖西路39号商铺,面积约30.5㎡ 信宜市金湖西路66、67号商铺,面积约52.6㎡ 信宜市林业街西向69号商铺,面积约28.7㎡ 信宜市林业街西向70号商铺,面积约30㎡ 1租赁期限:5年(具体日期以签订《信宜市林业局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为准);2履约保证金(即押金):商铺评估面积12平方米(含本数)以下1万元,12平方米以上2万元,合并间数的商铺按合并每间数收竞买保证金和合同押金;3商铺公告面积仅作参考。 有意者请于2019年9月5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户名:茂名市信宜拍卖行,账号:705557747255,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信宜中兴路支行,到账为准;缴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于拍卖会前到信宜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期限91天的贴现债,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两部委出让新设矿业权应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新闻】 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要求,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出让新设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按《暂行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之前形成尚未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科目并统一按规定比例分成。 同时,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已转为采矿权的,如完成有偿处置的,不再征收采矿权出让权益;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65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灾备机房拆除及黄花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灾备机房拆除及黄花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大厅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1、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十楼灾备机房——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灾备机房(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三路28号),其数据已迁移,主要设备已搬迁,现需拆除室内剩余信息设备、消防设备及原全部装修装饰等。 2、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黄花税务分局(长沙县黄花镇黄花路193号)办公楼一楼大厅和二楼会议室进行装修改造,改造为纳税服务实体厅和自助厅;办公楼三楼工会活动室改造为会议室
一、劳工申请月退休金,请领手续完备,经本局审查核可者,其第1次月退休金系自收到申请书之次月起核发至当季止,并汇入请领人金融机构账户。(例如本局于3月收到之月退休金申请案,系于4月底前核发4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3个月; 4月收到之月退申请案,系于5月底前核发5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2个月)。 二、嗣后应发给之月退休金采按季核发,其核发日期如下: 1月至3月份之月退休金,于2月底前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