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征
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
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从各地实时共享、放宽有效期、简化办理手续等多个层面,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进行了大幅度创新,为跨区域经营建筑企业带来了“福音”。北京市国税局第一时间做了梳理,请快快关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业务实质为解决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及征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之间划分问题,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 根据该业务的管理实质,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