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财务知识及专业素养,12月1日,中材新材料装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举办了“财务税务知识要点”专题知识培训。邀请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薛超授课讲解。 薛超提炼精华将枯燥、繁琐的财税知识,用精炼的语言进行讲解,并结合举例说明、案例分析等方法,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务税务知识、项目成本测算、财务报表分析、主要经营指标分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进行讲解
商务管理系分团委于2019年10月23日19时在B3-318开展了第九期商管讲坛,此次讲坛主讲人杨航月老师,与我们分享了有关好莱坞电影与文化殖民的知识。 好莱坞不仅是全球时尚的发源地,也是全球音乐电影产业的中心地带,为世界所闻名,既对美国经济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也对全球电影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本次讲座中,主讲人杨航月老师凭着自己的一些经历和知识为我们介绍了许多有关文化方面的内容
少吃多餐可以减肥?一个月后反而更胖了! 少吃多餐,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也就是一天吃好几顿饭,但是每顿饭的量要少吃一些,很多人对此把握不住量,本文就来认识一下正确的少吃多餐到底是怎么样的。 少食多餐的根本目的是要控制食物的摄入,不能在一顿饭上吃的太饱,也就是要将原来一日三餐的量分为很多顿,这样才可以防止一顿吃太多的情况。 在看到少食多餐的时候切勿断章取义,并不是每天多吃几顿饭或者每顿饭少吃一点,具体执行起来有很多的要求,比如每顿饭在什么时候吃,每顿饭吃什么以及吃多少,这些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掌握了这些内容才可以正确瘦身
11月开征的地价税您缴了没?小心被移送执行而遭扣押存款或薪资! 高雄市税捐稽征处表示,104年地价税已于11月1日开征,纳税义务人如未如期缴纳应纳税捐,除依法加征滞纳金外,若逾30天仍未缴纳者,会被移送强制执行,并遭行政执行署扣押薪资或银行存款,民众不得不小心。 税捐稽征处说明,依据税捐稽征法第39条第1项规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捐,于缴纳期间届满30日后仍未缴纳者,由税捐稽征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各分署强制执行。行政执行署为实现公法上金钱债权,尽速征起欠税,在不违反比例原则下,自得优先选取较易执行之薪资所得及银行存款等为执行标的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为防杜营利事业藉于低税负国家或地区成立受控外国企业(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以下简称CFC)保留盈余不分配,规避我国税负,我国于105年7月27日增订所得税法第43条之3,建立营利事业CFC制度,并经行政院核定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轨国际反避税趋势及维护租税公平。 该局说明,自112年度起我国营利事业持有符合CFC定义之外国企业股份或资本额,且其外国企业不符合CFC制度之豁免门槛规定,则该我国营利事业为营利事业CFC制度之适用对象,应认列CFC投资收益,计入当年度所得额课税。至前揭豁免门槛则指“CFC于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实质营运活动”或“个别CFC当年度盈余在新台币(以下同)700万元以下”,而针对前述700万元之豁免门槛,若CFC在1会计年度之营业期间不满1年者,计算700万元之豁免门槛时,应按营业月份占全年比例计算之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资料报送工作,2011年7月15日,南宁市国资委在南宁会展中心举办了首次国企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主要是各国资国企系统负责信息工作的领导及信息员。 培训由南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主任科员梁敏华主讲,梁主任从政务信息的定义、作用、特征、意义等方面对报送信息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还进行了具体的范文举例分析。 培训中强调,各单位的工程进度、安全生产、企业新举措等属于报送信息的重点,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各级领导及时的掌握各企业的情况及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一般是为了买房或是装修做准备,但是有些时候需要把住房公积金取现,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现呢?除了带上个人身份证进行二代证读卡器证明身份之外,还需要出示其他证件证明吗?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4)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什么是大使馆?什么是领事馆?京邦咨询能过多方面对比来突显出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从责任、利益、扮演的角色,职责,行使权等多个方面举例说明。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领事馆是一国政府派驻对方国家某个城市并在一定区域执行领事职务的政府代表机关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缴纳该财产交易所得部分之综合所得税额,如符合一定条件者,可申报扣抵应纳税额或退还。 该局指出,依所得税法第17条之2规定,纳税义务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缴纳该财产交易所得部分之综合所得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2年内,如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其价额超过原出售价额者,得于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转登记之年度自其应纳综合所得税额中扣抵或退还。先购后售者亦适用之
新闻稿-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时,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缴纳部分遗产税后,申请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先行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以免因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且列管15年仍未申请登记而遭径行移至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 该局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必要时可以在缴纳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缴清本身应继分分单之遗产税款后,即可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再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登记。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过世,尚有配偶A君及育有B君、C君、D君及E君等4名子女,继承人共5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缴纳期限为103年9月10日,因继承人间尚有纷争未解决,无法一次缴清遗产税,为避免因逾期未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而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A君本人可以在103年9月10日的缴纳期限前先向国税局申请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按A君应继分(1/5)计算分单之遗产税额为20万元,A君在缴纳20万元后,即可向国税局申请核发不动产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据以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但就其余分单差额80万元部分,仍为连带债务,且在全部应纳税额还没缴清前,不可以办理遗产分割登记或处分、变更及设定负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