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
原告杨怀谷与被告朱永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06民初37053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永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怀谷借款21000元;二、驳回原告杨怀谷其他诉讼请求
法定代理人:姚某,女,汉族,住常州市武进区,系原告母亲。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姚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2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112民初21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3746759号、第135431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二、被告广州市天河区逸朗卫浴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 三、驳回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受理的(2022)粤0112民初32016号原告刘君彩诉被告乔国福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乔国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君彩支付5206元
2.中奖奖品不得折换现金,如遇产品缺货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导致奖品内容变更,本公司有权变更赠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中奖者不得要求折现或转换其他商品,且主办与活动单位不负赠品之任何维护或保固责任。 3.如有任何因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之事由,而使系统误送活动讯息或中奖通知,或使参加人所寄出或登录之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参加者亦不得因此异议。 4.奖项详细内容与规格以实物为准,本公司保留修改活动及奖品等细节之权利
2013年4月29日,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的反补贴措施案(DS437)专家组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2.9条就以下事项通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 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2.8条,“专家组进行审查的期限,即自专家组组成和职权范围议定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各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以及第12.9条,“如专家组认为不能在6个月内或在紧急案件中不能在3个月内提交其报告,则应书面通知DSB迟延的原因和提交报告的估计期限……”,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的反补贴措施案专家组称,在与各当事方进行商讨之后,最终报告拟于2014年1月发布。 2012年5月25日,中国就美国对华22种产品的反补贴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双方磋商未果后,2012年9月28日,争端解决机构做出成立专家组的决定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是属于合同违约而产生的债务。出现合同违约时,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到期债务
格隆汇 9 月 11日丨*ST东电(000585)(000585.SZ)公布,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依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琼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0年9月7日,集团(东北电气及其子公司)依法享有对沈阳高开的到期债权合计178549569.56元(人民币,下同)(包括:股权转让款、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东北电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已于2020年9月7日通过邮寄通知方式通知沈阳高开:将前述对沈阳高开享有的到期债权人民币178549569.56元与公司对沈阳高开负有的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而产生的同等金额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即抵销金额为人民币178549569.56元。公司将于2020年9月11日在沈阳高开所在地辽宁省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本次债务抵销行为将于2020年9月11日生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04执6147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