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辩
广南县市场监视治理局行政处罚听证见告书(广市监罚听告〔2020〕14号) 本文摘要:广南县珠琳镇坝子寨西沙地文顺生姜种植基地等4户小我私家独资企业:由本局立案观察的广南县珠琳镇坝子寨西沙地文顺生姜种植基地等4户小我私家独资企业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案,已观察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划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见告如下:广南县珠琳镇坝子寨西沙地文顺生姜种植基地等4户小我私家独资企业均于2018年12月31日前建立,按划定每年需申报并公示年度陈诉。 广南县珠琳镇坝子寨西沙地文顺生姜种植基地等4户小我私家独资企业:由本局立案观察的广南县珠琳镇坝子寨西沙地文顺生姜种植基地等4户小我私家独资企业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案,已观察终结
2020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清原镇姜华超市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柜台摆放经营的部分食品超过保质期,遂我局执法人员立即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调查。 经查,该超市柜台待销售的食品中光华方便粉丝5桶、每桶4元、生产日期2019年3月19日、保质期九个月、超过保质期147天;今麦郎1桶半(肉酱拌面)3盒,生产日期2019年10月14日、保质期六个月、超过保质期30天;今麦郎1桶半(香辣肉炒面)2盒,生产日期2019年9月22日、保质期六个月、超过保质期82天;今麦郎1桶半(糖醋排骨炒面)2盒,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8日、保质期六个月、超过保质期16天,今麦郎1桶半7盒、每盒5元;五仁月饼2盒、每盒7元、生产日期2019年8月29日、保质期60天、超过保质期200天;天禄月饼4袋、每袋4元、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5日、保质期120天、超过保质期96天;香酥条1袋、每袋7元、生产日期2019年12月4日、保质期六个月、超过保质期40天,货值金额共计92元。上述超期食品,已于当场全部扣押
柏拉图一生写了大量的著作。以柏拉图名义流传下来的著作有35篇对话、13封信札和一本定义集。这些著作包括:《申辩辞》《克里多》《理想国》《智者》《法律篇》《政治家》等
我局于3月1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你单位2017年3月编制的《天津市顺鑫发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焊接H型钢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明确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气,烟气的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本项目设置移动焊烟净化器,收集效率为90%,收集的焊接烟气无组织外排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安徽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17日顺利结束。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考风考纪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考生违规,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70名违规考生予以处理
根据2023年2月15日发布的《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由于截至目前A1、A2、A3招聘岗位网上报名人数偏少,经研究决定,对A1、A2、A3招聘岗位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1.报考条件重新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 2.A1、A2、A3岗位综合收入为税前10-16万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个人能力定岗定级。 3.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3月10日16:00,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相应顺延,其他条件不变
甘孜县中信加油站未及时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案经我局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1日,甘孜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甘孜县中信加油站未及时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以上违法事实我局制作的《环境行政案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甘孜环法甘孜环林检勘字〔2018〕4号)、《环境行政案件询问笔录》(甘孜环林法行询字〔2018〕4号)、现场拍摄照片、影像资料等为证
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我部于2017年8月9日依法对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青岛)、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岛新前湾)设立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招商局青岛和青岛新前湾设立合营企业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我部按照《行政处罚法》《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招商局青岛和青岛新前湾送达了《商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我局于2022年8月1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查询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显示,你单位未在系统中提交2021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查询截图、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