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1.任命徐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任命詹兆园、邓扬茂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3.任命刘志兰、黄卫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4.任命徐快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5.任命黄颖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6.任命彭颖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7.任命周莉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8.免去刘志兰、黄卫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9.免去詹兆园、邓扬茂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10.免去汪少华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11.免去黄颖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12.免去徐快华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13.免去葛伟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14.免去蒋英虹、刘伟伟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5.免去张乐、刘美霞、喻志蕴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3年1月1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蔡朝晖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海南省公安厅厅长。 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陈凤超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凤超辞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950年2月1日,广东省人民法院成立。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广东省人民法院改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辖区设21个中级人民法院,设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3个专门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等135个基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