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
公司被并购的,员工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在驾驶车辆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临时通行证的办理,在办理临时通行证的时候应该在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很可能会构成违法,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做车牌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近日,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组负责人阴秀王律师收到了太原市某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至此,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完美告捷!阴秀王律师通过良好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能力,维护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5月,受害企业陆续发现市场上有侵权产品在售卖; 2018年9月,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高某、李某等刑事拘留; 2019年3月,太原市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2019年9月,本案正式宣判
绿色加工--冠军体育已在惠州、南京、武汉、成都、济南、五大产业基地实施了战略布局,现拥有总占地面约25万平米的国内一流幕墙门窗绿色生产加工基地,配备十四条进口全自动生产线、十三条国产门窗生产线、多套钢结构生产设备等,年生产能力超过300万平米。冠军体育以“绿色、低碳、文化、科技”为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是我们绿色工业发展的着力点。我们将充分发挥研发机构的创新优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绿色、节能、低碳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产业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从真正意义上实施全方位的“绿色加工”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被并购的,员工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八坊十三巷位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首府临夏市。八坊十三巷是河州名族风情的古街区。从唐朝至今,围绕着八座清真寺形成了八个教坊、十三条街,故称为”八坊十三巷“
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第八十八条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