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
近年来,婚约关系中涉及彩礼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不断,随着农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成了此类纠纷的“解铃人”。近日,东海法院白塔埠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胡某于2017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2月2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不久双方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存款被他人异地用假存折冒领的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郧县邮政局赔偿储户李某存款损失8040元。 2007年9月19日,李某在郧县邮政局所属的谭家湾邮政储蓄所存款并设定密码,取得活期存折一本及银联卡一张。截止2007年10月4日,存折余额为8524.18元
认为小说《人民的名义》存在抄袭和剽窃自己作品的侵权行为,曾在检察院工作22年的李霞将《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以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记者今日(6月2日)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周梅森所写的《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剽窃与侵权。 小说《生死捍卫》的作者李霞称,自己曾经在检察院工作22年、在法院工作3年,目前在四川司法行政部门任职
“老干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一,这个案子在明确驰名商标被淡化的侵权行为的裁判规则方面,为后来人选择正确行为模式提供了指引!本文作者作为此案的承办法官,对此案案情及涉及的商标法相关法理进行了深入分析,一起来看看。 原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阳老干妈公司)拥有“老干妈”文字注册商标,且“老干妈”已经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所知悉。被告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永红公司)制造、销售的牛**产品包装的正面上部标有其自有的“牛头牌及图”商标,中部则印有“老干妈味”字样
我们当然可以心怀热情去关注这些新闻,但我们也必须保持理智,不轻易被别人煽动情绪。 近几年,公共舆论事件的反转几乎成为了常态。 1952年10月14日凌晨,“联合国军”发动针对上甘岭的攻击,志愿军在狭小的坑道里坚守,前后历时43天,岭上泥土被炸翻出至少3米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中提到的罪犯郝伟成,曾是长春“黑老大”,于2010年被吉林高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公开裁判文书显示,其早在2016年就获三次减刑,共减刑3年1个月。 上述两次减刑,郝伟成分别被裁定减刑11个月和一年。 当事学生质疑,花店老板作为校外人员,如何进入交大校园
上饶市广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6月13日晚,网民陈某通过抖音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刘日进、周罡红两位庭长执法不公,广丰区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调查。 经调阅卷宗,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向广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万元,一审由刘日进法官承办,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