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2)143号关于《天津市东郊农牧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608工厂专利侵权上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国专利局授予的有效专利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审查其是否受到侵害。至于 你院京高法(1992)143号关于《天津市东郊农牧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608工厂专利侵权上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为了帮助法官有效地提升办理案件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让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的流程、步骤和常见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联合海淀法院编辑出版了本套丛书。丛书通过对真实案例的阐述和解析,展现了海淀法院法官裁判案件的思路、方法和技巧,将为全国法院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借鉴,促进审判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丛书均采用“问题——评析——案例——关键法条链接”的模式,从问题出发,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最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各类案件诉讼过程中常见的程序和实体问题,重点突出地分析和阐释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常见实务问题、诉讼技巧和相关疑难复杂问题,希望为有诉讼之需或有了解法律之需的普通读者或同行提供一个指引和参考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3月26日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北京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雅虎中国音乐搜索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纠纷案”名列“榜首”,涉及著作权的案例占三个。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4月1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3月26日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北京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雅虎中国音乐搜索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纠纷案”名列十大知识产权案之首,“飞行网P2P软件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纠纷案”和“销售盗版《反恐特警》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也“榜上有名”。 在2007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著作权案例占三个,与2006年的五个相比略有下降,但不正当竞争案例却从2006年的一个上升到2007年的五个
“皇茶”,商标无法注册,面对山寨行为无法**,最终改名为“喜茶” 山炮李记串串,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导致大量山寨占领市场,最后改名“石灰市李串串” 香港有一名歌手名叫“方大同”,河南省betway必威集团市的一家餐饮连锁店叫“方大同胡辣汤”。你唱你的歌,我卖我的汤,本不相干的双方,却因为“撞名”而在最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 betway必威集团市第一家方大同胡辣汤店于2012年7月4日正式开业,并在中原区工商局进行了注册,接下来3年多的时间里,又一连开了14家连锁店,在betway必威集团市小有名气
12月21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市司法局711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吴玉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基金会顾问盛连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前检察长、基金会顾问何访拔,北京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基金会顾问刘长义,北京市工商联前党组书记、基金会顾问崔永年等领导同志出席。基金会全体理事参加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贺荣获任命为司法部部长。 第十三届中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周五决定,任命贺荣(女)为司法部部长,免去唐一军的司法部部长职务。 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要把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并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元气森林成立酒业新公司,曾注册“酒气森林”商标! 近日,自然造物(安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葛琳,经营范围包括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网络销售;营销策划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据构卓企服的了解,今年4月30日,元··· 5月25日,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二审行政判决书,案件编号(2021)京兴终1220号,审判庭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6、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节选)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选)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9日)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文日期 2009年09月25日)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31日)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指定清算组中介机构适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发文日期 2010年08月27日) 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文日期 2009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