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指在正常环境及情况下,社会公众通常所具备的认知、观念、判断或感觉,换句话说,指社会上多数人对同一事物、概念或情状所采取的普遍性认知、观念、判断或感觉,常见于各类裁判及法律文书中,用以解释个案状况是否符合法律的规范。 例如台湾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368号刑事判决就以社会通念诠释性骚扰行为:“如上司、部属间偷袭搂腰、亲吻嘴唇等接触身体外露部位之行为,因带有性暗示而属调戏他人,且在该等身份关系下,因足以引发被害人有不舒服之感觉,依一般社会通念,应属构成性骚扰之行为[1]。台湾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368号刑事判决
江西彦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小炎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宁劳人仲字〔2022〕第61号),申请人主张你公司工伤待遇合计人民币347384元。因你公司无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委定于2023年2月7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七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
刚走出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名单,王健林之子、普思投资董事长王思聪再次收到限制消费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月19日向王思聪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这意味着王思聪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都受到限制,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2019年7月15日下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来自西藏昌都市贡觉县人民法院的感谢信,并对执行局法官的鼎力协助表示真诚感谢。 据悉贡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王某以更换住所、拒绝接听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贡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派执行干警前往王某的居住地自贡市自流井区实施异地执行
*ST赫美表示,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竞拍完成阶段,后续还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7月30日,资本邦获悉,*ST赫美(002356.SZ)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被司法拍卖。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07月09日10时至2020年07月10日10时止、2020年07月10日10时至2020年07月11日10时止拍卖汉桥机器厂持有的476万股、190.40万股以及812.60万股股票,合计147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0%
在非专业法律翻译人的眼中,把domicile与 habitual residence这两个词译成‘住所’和‘住处’都不会影响到翻译的质量。但这两个词的含义是不同的,所以在做法律英语翻译时,一定得对号入座才行。 Domicile(住所):公民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
近日,被执行人杨某被强制拘传至湘阴县人民法院时,不但不履行法律义务还在执行法官面前胡搅蛮缠抗拒执行,最终,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2019年8月,杨某应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好友吴某借款18000元,借款期限半年。借款到期后,杨某未能按时还款,且下落不明,吴某为此诉至法院
华城律师在外商直接投资与外资并购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多年从事跨国法律实践的经验,能为客户提供有效而全面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关于投资移民、投资环境、投资产业、投资形式的法律建议;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审批的法律咨询及相关文件起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过程服务及法律文书制作;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外汇、税收、海关、商检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外国公司代表机构的设立; 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持续性法律服务; 华城以全球性的专业视野,承继长城律师事务所的传统和优势,在国际业务领域持续不断耕耘与发展,在投资移民、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并购、海外投资、国际贸易等方面均有突出业绩,形成了在该领域的专业优势。
本网讯(陈 兴)9月4日,在吴忠中院诉讼服务大厅,某农村信用联社和某活性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友好握手,各自满意地签收了撤诉裁定书。 2017年3月7日,某活性炭有限公司与某市农村信用联社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向某市农村信用联社借款1300万元。借款到期后,某活性炭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因借款没有设定财产抵押,仅由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保证担保,为防止借贷风险,保证如数收回借款本息,某农村信用联社向吴忠中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