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
作者: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0-01-16浏览次数:1 1、单位缴纳的基数以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本市工伤保险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一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二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三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4%。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缴费费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3月16日上午,建投尚上召开了第三届三次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云付主持。 会议共分为两个部分。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以及大会议程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是劳动争议中最常见、最敏感,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看,身份性争议逐步让位于经济性争议,传统的“给钱也不肯走人”的理念,已被“走人不要紧,只要你赔偿”的观念所代替。 为什么说它又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呢?我先说一件事
本报讯 (记者关旭东)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宣讲会在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举行。”同工同酬”不包含福利”,“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冯健毅讲解了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关于劳务派遣的一些焦点问题。 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同工同酬”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与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就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职能移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经国资委和劳动保障部领导批准,现将《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交接有关问题的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上述意见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保证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职能的顺利交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中关于调整中央直属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职能的有关规定,2003年7月1日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与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就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交接问题专题进行了研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到目前为止阿勒泰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居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万人、23.3万人、5.6万人、6.7万人、7.7万人,社会保障卡累计发放3.8万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那么,现在针对生育保险这块,完善补充了哪些方面的政策? 根据《自治区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2015〕69号)精神,现将我地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降低至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请遵照执行。
各位嘉宾、全体一清同仁、女士们、先生们: 2018年是深化企业改革的一年,理顺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拓展业务版图、成立集团公司、成立党支部、成立子公司,优秀人才的引进,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的修正,这一年我们做了很多的有意义的事。 2019年是一清五年战略规划的次元年,我们要告别“摸着石头过河” 的企业改革方式,要实干。我所说的“实干”就是要“咬定建设企业价值体系不放松”,不断沿革企业价值体系,不断提高企业价值诉求包括社会贡献价值,员工获得感价值等
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审批程序?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统发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库字〔2010〕458号)和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相关审核事项的通知》(青财库字〔2010〕458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省直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管理,通过工资统发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工资上报和发放业务,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办理工资统发有关业务。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工资审核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省直非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70号)规定执行。
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为表彰在2019年度协助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平安杭州、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进一步树立我市保安队伍良好形象,弘扬正气,激发保安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bbin体育章程》相关精神,决定在市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2019年度优秀保安从业单位和优秀保安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法设立,连续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满一年以上(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在2018年11月1日前发放); 曾获得全国优秀(十佳)、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荣誉的公司,经市协会审核通过后,授予2019年度优秀保安从业单位称号(须填写“杭州市优秀保安从业单位申报表”)。 (1)在bbin体育会员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2018年11月1日前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持有保安员证一年以上且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在岗保安员,并已录入从业单位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2018年11月1日前通过保安员证考试); (3)在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上无不良失信记录; 1、队伍形象良好。保安员队伍规模相对稳定,公司截止2019年10月31日止(保安监管系统信息)总人数不少于300人;保安员持“保安员证”率达标(持证率为100%),保安员年流失率低于20%;维护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每周登陆不少于3次,保安员信息录入率100%;保安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执勤规范、服务热情、照章办事,无违法违纪案件,无因保安员工作疏忽引起客户、群众投诉或给客户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保安员装备装具配备齐全,服装规范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