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本书从纪检监察程序、监察调查措施、常见职务犯罪立案标准三方面厘清纪检监察程序脉络。 本书内容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纪检监察程序图解,以《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主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双色流程图形式归纳整理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申诉的主要规定和具体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四十八条 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并将变更情况通知公安机关
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规定,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和“谁选谁训”“先选后训”的要求,明确统一职前培训的协调机构、责任分工和实施机构。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这是张晓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1日指出,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的权力已经超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范畴,香港特区当地的机构不能管辖驻港国安公署,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符合一定情形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主 讲 人:秦前红,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法学评论》主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张立文律师办理的受贿罪案件江苏高院撤销原判决定再审 张立文律师办理的央企负责人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得到较轻量刑 张立文律师办理的***移送公安部督办内幕交易罪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张立文律师办理中国某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挪用资金罪案件 张立文律师办理的安徽高院某厅级官员职务犯罪案——滥用职权罪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深入贯彻反腐败决策部署 依法从严惩治行贿犯罪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安排我院胡延广副教授作为首批人员被选派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任期一年。 6月18日上午,学校人事处、人文学院领导将胡延广副教授送到新华区法院报到任职,并与法院全体领导进行了座谈。 “双千计划”是中央六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加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专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之一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预科升学考试定于2020年7月11—12日举行(专升本体育专业统考时间为6月17—1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省统考考试科目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使用答题卡答题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 2012年版)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2012年版)》主要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二十二条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复制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复制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音像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