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款
2009年8月,佛山某进出口公司受佛山某电器厂委托向海关申报出口某品牌电视机2000台,价值23.8万元人民币。该进出口公司因涉嫌侵犯权利人某家用电器总厂在海关总署备案商标专用权而被海关调查。该进出口公司向海关提出异议,指出:生产厂商是根据国外客户指定贴牌加工生产的,且该商标已由外国某公司在当地注册,因此该批被扣留的货物并没有侵权
原告汪X诉被告汪X尉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郭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王X、被告汪X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对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起决定性意义的关键法律点是什么呢? 案件简介:再审申请人青海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峰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建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太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高ji人民法院(2019)青民终2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案情分析:原判决依据本案的事实认定刘建明借用中太公司的资质对本案工程进行施工,临峰公司与刘建明形成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判决由临峰公司直接向刘建明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并无不当。原判决按照《建筑工程决(结)算书》中确认的税金数额扣除税金,并无不当,临峰公司关于原判决扣除税金错误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美国药品市场迎来一位意料之外的参与者,令美国关节炎患者又多了一个药物选择。 韩国企业集团三星(Samsung)周一在美国发布强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 JNJ)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明星药品Remicade的低价生物相似药,这是美国市场的第二款此类替代药物。这款由三星研发的药品将由默克公司(Merck & Co. Inc. MRK)的美国销售团队向医保提供商推广,售价较Remicade目前标价低约35%
带你了解有关受贿的刑罚! 了解有关受贿的刑罚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预定的婚宴酒席应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扬州焦先生在当地某酒店预定了2月5日婚宴酒席,预付了4.8万定金。由于疫情被迫取消婚礼,焦先生要求退还定金,酒店只同意延期,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引发纠纷。 案例评析: 焦先生与酒店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餐饮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覃琳雅)7月30日上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池市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2020年10月1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池市市辖基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由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管辖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宜州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金城江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管辖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经释明,原告仍选择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辖。原管辖法院仍负责本辖区内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同时协助集中管辖法院办理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开庭、协调、宣判、送达、执行等事项
“十二五”时期,节能环保产业被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并要求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些都为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税收优惠是最为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扶持措施。目前,我国涉及到环保企业的税种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宾利在今年正式推出了添越,该车是宾利品牌推出的首款SUV车型,新车的推出标志着宾利正式进入SUV细分领域。而对于SUV车型的未来规划,宾利汽车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沃尔夫冈•杜翰墨(WolfgangDürheimer)表示:“宾利今年发布首款SUV之后,将着眼于打造更多未来的新车,包括第二款SUV,后者定位于小型化。”近日,网通社从海外媒体motorcruze获悉:宾利将打造一款紧凑级SUV,新车的定位低于添越,车身尺寸介于保时捷卡宴和Macan之间
现查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北京警察学院训养犬粮购置项目(招标编号:BJYM19HW011),你单位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的安贝全价训练犬犬粮《检验报告》(NO:WJ170918)。 上述事实有采购文件、询问笔录、农业部饲料效价与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出具的《关于“北京警察学院训养犬购置项目”的协助调查函核实回复》等证据佐证。 我局于2020年2月24日依法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听证告知书》(京财采购听证告字﹝2020﹞第1号),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