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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6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9.纳税人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稳岗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鼓励企业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给予企业的补助性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统一答复,“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对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目前从徐州市税务局得到的消息是原则上仍需要进行申报,但没有明确的通知发布,建议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自行申报
纳税人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6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9.纳税人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稳岗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鼓励企业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给予企业的补助性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扩大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的规定,方便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自2014年起,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职能:承担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业务运维;承担 12366 税收知识库和智能咨询库的建设和业务运维;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系统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信息安全管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邮编:570125 电话:0898-12366
每日商报讯(记者 陈敏娜 通讯员 洪晓静)据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消息,2020年度杭州市区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手续将在今年10月18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少年儿童不用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其中,非市区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
为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国税机关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见附件1)或四川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渠道(含网上办税厅、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见附件2)。因业务或技术原因,部分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理(见附件3),对这部分事项,纳税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二、“省内通办”事项涉及的文书表单,加盖受理国税机关的印章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有人说,目前契税税率多在1%-3%
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车柯蒙) 今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举办“深化银税互动 助力企业发展”签约仪式,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五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税银合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北京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亚民,党委委员、总审计师雷彤,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浩,5家银行行长和主管副行长,5家中小微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持续推进以“银税互动”为代表的多项工作部署,在今年春风行动中,进一步提出“大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