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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有人说,目前契税税率多在1%-3%
为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国税机关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见附件1)或四川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渠道(含网上办税厅、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见附件2)。因业务或技术原因,部分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理(见附件3),对这部分事项,纳税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二、“省内通办”事项涉及的文书表单,加盖受理国税机关的印章
厦门鑫永安会计有限公司创始人,厦门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方圆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臣德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人学堂讲师,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讲师,集美大学外聘教师,厦门国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坐席专家,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财税专家,厦门市经信局项目评审财务专家,厦门市会计学会理事,厦门市代理记账协会常务理事,集美区政协委员,民革集美总支副主委,集美区工商联副主席,集美区商会副会长,集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一品威客、小样社区、腾讯、集美区高校创新创业园等多家众创空间的创业导师。曾担任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讲师,曾在福建省国税局组织的税法竞赛中荣获厦门第一
2023年3月13日上午,潍坊市教科院副院长徐会吉、高中科科长葛立波到昌邑一中调研教育教学工作。 两位领导详细询问了前期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结合当前教育形势和我校实际,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宽了思路,我校部分领导和教师参加了座谈交流,全体参会领导和老师收益良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阜新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阜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关注】让企业多跑“网路”少跑“马路”,我省打造电子税务局明年上半年正式上线运行! 办税,可不去税务局。省国税局昨日透露,正携手省地税联合组建“电子税务局”,通过网络、微信就可办理涉税事项,让企业和市民少跑“马路”,多跑“网路”。 省国税局昨日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上公布了《电子税务局建设推广总体方案》,称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打造融合国税、地税业务的电子税务局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为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 本文摘要:问:保险条约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需要剔除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其他类型的条约在缴纳印花税时是否也需要剔除增值税?12366北京中心回复:如为北京市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条约所载金额。若条约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划分纪录的,以不含税金额盘算缴纳印花税;若条约所载金额为含税金额的,以含税金额盘算缴纳印花税。(2020-05-28)
网络购物涉税举报的话,建议拨打12366,跟12366说清举报的哪家。按照小规模纳税来计算,每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不用计税;超过了是需要纳税的。1,增值税是商品销售收入的3%,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没有申报
为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国税机关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见附件1)或四川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渠道(含网上办税厅、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见附件2)。因业务或技术原因,部分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理(见附件3),对这部分事项,纳税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二、“省内通办”事项涉及的文书表单,加盖受理国税机关的印章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王雨萧)记者1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低碳发展,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全年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又将该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为落实好相关政策,税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等加强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应知尽知、早知早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