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
对于广大职工而言,每月的收入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笔不少的开支。2017工资多少要交税呢,小编发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缴纳、领取五险一金时,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工资免税项目有哪些呢额?2017工资多少要交税? 目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社保可以退吗(社保不想缴纳了可以退钱吗) 社保是要缴纳满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并且要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更关键的是现在已经开始推迟退休年龄了,想要缴到领取养老金真是比毕业还遥遥无期了。 但是这个社会从来不缺少有想法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既然大家还这么年轻,那么社保中断后不想缴纳社保了,可不可以把钱要回来呢?有想法固然是好,但是too young too simple!《社会保险法》中早就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专门防止有这种“不良想法”的少年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法令》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往后缴税人核算个税应缴税所得额,在5000元根柢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在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居处告贷利息或居处租金,以及奉养白叟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定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额为10000元,以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抵扣5000元(子女教育扣除2000元、居处告贷利息扣除1000元、奉养白叟扣除2000元)核算,应纳个税为零
新华社海口11月22日电(记者 李金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缴纳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并通过一系列措施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通知指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尚未开展的市县,应积极争取市县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缴纳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开展的市县,应于明年1月1日起,由市县政府普遍为上述困难群体缴纳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在全省统一的缴费档次基础上,提高本市县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全省统一的最低缴费档次。 通知还指出,从明年1月1日起,海南省各市县将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将最高缴费档次提高至每人每年5000元
个税申报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年收入超过12万元、在两处以上地方取得薪金等五类情形须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纳税。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以上情形均须到当地地税部门进行申报。 不论纳税人是否已被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过,凡在一年内全部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
本文摘要:A02版近日,有媒体称之为我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缴付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频仍下跌,沦为企业和个人的开销。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展开了理解。社会保险费率是指单位和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占到缴付工资的比例
我单位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井下意外伤害险等。保障职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问题你们都注意了吗?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这中用工形式,是为了节省企业用人成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但是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工中会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家注意了吗?例如:小微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否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一一为大家解答。 问题一: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希望借此最大限度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介绍,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志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开始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移。此前,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情况,才能由单位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