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叫停!九江人家里有这几种药的赶紧扔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月15日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目前,全国有12个制药公司、药厂生产此类相关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食品中的生物··· 古代经典名方是指那些“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是我国医学先贤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国中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导原则(试行)》主要围绕中药3.1类的特点阐述相关要求分液漏斗振荡萃取器,明确中药3.1类药学研究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明确关键信息”“重视基准样品研究”“加强源头质量控制,保障制剂质量”“关注相关性研究,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药品检验总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
曾经一盒难求的抗原检测试剂“降温”了。1月2日和3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济南探访了四家药店,其中三家的抗原检测试剂均为3.9元/份,还有一家药店因消费需求小,没再进货。 1月3日上午,在历下区历山路的一家药店,有两种品牌的抗原检测试剂,售价均为3.9元/份,购买数量不限
2020年09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了在青岛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全球健康论坛大会。在会议致辞中,焦红表示,中国作为全球医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正在为世界提供大量优质医药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保障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坚守药品安全底线,推动创新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深化国际合作,为药品安全有效竭尽所能,为全球健康贡献力量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下简称“两办法”)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各市县局要加强对两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将宣贯工作与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紧贴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两办法学习宣贯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瑞泰生物成立于2014年,坐落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再生修复材料及其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型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再生修复材料及生物材料制备技术服务。公司凭借自身研发实力,于2018年完成“眼科用生物羊膜”产品的研发和临床工作, 2019年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于2020年初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上市销售,产生收入
为做好2021年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以下简称《大纲》)相关规定,确定202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部分内容调整事宜。经审核同意,现通告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印发); 2.《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公布);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公布)
12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明年拟制修订的9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其中,制定60项、修订34项,标准性质建议为强制性标准6项、推荐性标准88项。 据悉,这94项拟制修订的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是国家药监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遴选,并经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确定的
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者代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的通告》(2018年第96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法〔2010〕79号)要求,我中心定于12月中旬举办2019年第四期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培训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未取得《医疗器械企业管理者代表培训证书》的新管代或企业其他符合资格的后备人员。 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