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授
【教务处】105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优秀论文推荐(10/6止) 一、依据本校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办法及本院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原则办理。 二、敬请同仁依相关办法,于10月6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掷回纸本及电子档,俾凭办理后续事宜。 1.请填覆论文推荐排序表、评审委员推荐表,及本院推荐汇整表
(一)凡就读本校各系所具有正式学籍之硕博士班侨生,就读期满一学期,操行达 85分,学业或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须检附成绩单与各项表现证明文件), 且当学期全校注册侨生研究生达五人以上得申请本奖学金。 (二) 凡在学期间同一学位获奖累积次数不超过2次以上者。 2.申请人应缴交下列文件: (四) 指导教授推荐函 (尚无指导教授者请附就读系所教师推荐函) 3.申请者请注意:受奖学生如有休学、退学、自行转读或变更、丧失学生身份者 停止核拨奖学金
8月20日,高丽大学和三星电子签订合约,意在高丽大学研究生院增设“移动解决方案专业”。高丽大学校长李基秀和三星电子信息通信部门总经理崔志成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该专业将于明年第一学期正式开始招生,预计每年招收博士生8名和硕士生20名
研究生申请学位考试须符合本校硕士及博士学位考试实施细则第二条及选课须知第三条规定,应于申请学位考试前修毕系所学位学程规定之应修科目学分、“研究伦理”课程及考核规定。当学期须选课“硕士/博士论文”课程。 申请学位考试前,请务必详阅所属系所学位学程的修业规定及学位考试说明会资讯,并至教务学务系统上传毕业或学位考试门槛证明文件(如论文发表、学系自订之英文门槛、参加研讨会纪录)
一、新生(尚未入学者):依本校陆生书面资料审查后径行受理,无需另外提出申请。 二、旧生(已经入学者):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申请并录取进入本校各系、所、学位学程就读,或经学术合作至本校就读硕、博士班学位之大陆地区学生
一般生之修业期限以二至七年为限,在职生之修业期限以二至八年为限。 2. 博士班先修课程包含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四科。 4. 博士生除第三点所述之九大领域选修规定外,尚需于方法类领域课程选修至少三门
A.硕二研究生及博二、三研究生一律参加。 B.硕一及博一研究生采志愿参加,欲参加者请于11月11日前向所办公室报名。 C.博四以上研究生由指导教授个别指定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