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申请学位考试须符合本校硕士及博士学位考试实施细则第二条及选课须知第三条规定,应于申请学位考试前修毕系所学位学程规定之应修科目学分、“研究伦理”课程及考核规定。当学期须选课“硕士/博士论文”课程。
申请学位考试前,请务必详阅所属系所学位学程的修业规定及学位考试说明会资讯,并至教务学务系统上传毕业或学位考试门槛证明文件(如论文发表、学系自订之英文门槛、参加研讨会纪录)。(“毕业学分进度查询”→“上传毕业或学位考试门槛”)
申请时请依系所学位学程及指导教授要求,上传论文初稿之原创性比对报告。举行学位考试时,须提供学位论文原创性比对报告予学位考试委员审议,比对系统请使用“Turnitin”软件,未提供者不得举行。
更多学位考试相关讯息请至教务处网页→“注册组”→“毕业讯息”→“研究生学位考试”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