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之修业期限以二至七年为限,在职生之修业期限以二至八年为限。
2. 博士班先修课程包含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四科。
4. 博士生除第三点所述之九大领域选修规定外,尚需于方法类领域课程选修至少三门。
5. 博士生择定指导教授后每学期均应选修“个别研究”。
(一)博士班资格考上、下学期初由博委会统一举行一次。资格考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选考方法类二科,第二部分须由第3点所列九领域中任选一领域应考。资格考须于入学后三年内(含休学)通过。
(二)博士生若入学四年内(含休学)以国立交通大学全衔以第一作者(老师除外)发表论文于知名期刊(SSCI及SCI所收录者一篇,须附论文抽印本或影印本或接受函证明),经系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视为通过资格考。
(三)若身份为在职生,资格考通过年限增加一年。
(四)若无法符合上述任何一款资格,即予以退学。
1. 通过托福(TOEFL-iBT测验成绩80分(含)以上或后制之对等分数以上)、或全民英检测验(中高级(含)以上)、或多益(TOEIC)测验成绩750分(含)以上、或选修通过本校语言中心开设之博士班学生英语训练课程。(本系认定英语课程有语言教学与研究中心开设之科技英文推广学分班“研究论文写作”、“基础科技英文句法与段落写作”、“研究生英文:研究论文写作”与“研究生英文:句法与段落写作”)。
2. 将论文主要内容以国立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系全衔发表于知名期刊(SCI或SSCI之期刊,需附上论文抽印本或接受函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