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竞争
2014年7月4日,消费者李某在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某超市(以下简称经营者)购物时,用笔记本记录自己感兴趣的商品名称、品牌、价格等信息,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大声呵斥,要求其停止记录,引发众多工作人员围观。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夺走消费者的笔记本,扔在地上,并对消费者进行了辱骂。消费者与经营者理论,要求其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经营者以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保护商业秘密,不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赔礼道歉并要求消费者即刻离开超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3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9月15日举行,决定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上海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促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决定(草案)》议案说明等审议结果报告
据中国之声报道:不少人出门旅游时,都会在朋友圈打个卡,发个“九宫格”。发照片的时候,也不忘打开手机的位置定位,加上定位,显示自己“到此一游”。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定位、照片或是一些看似精美的视频都是真的,它们可能是来自一些“外挂”软件
我国许多老字号在经历企业体制转变过程中常常遇到因字号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权纠纷,而近年来对老字号的保护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正逐渐凸显出来,关于商标注册权与在先使用权的争议也不曾中断。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对于字号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的在先权利,目前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法律并未规定字号权,因此字号不构成一种法定权利,不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
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廉政建设 ,制定政府采购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TechWeb报道】12月22日消息,百度诉360恶意篡改百度搜索页面、劫持流量案日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维持一审原判,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赔偿百度40万元,不得上诉。 2012年初,百度指控360未经允许恶意标注百度搜索结果、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并向用户宣传及误导用户安装其浏览器,为360浏览器导流。此外还表示360利用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故意仿冒、混淆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
流量劫持的背后,其实是同行业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36氪获悉,神马搜索起诉搜狗非法劫持流量,请求判令赔偿1.02亿元的损失。 此案将于下周二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立足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大局 持续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把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寓监管与服务的**嵌入点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组织全省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高地,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建立了1350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站点,培树了289家行业龙头示范企业,率先开展省级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工作,为企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构筑商业秘密保护“防护墙”,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入了“质效双提升”的快车道。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效能,推动全省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竞争生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创新引领、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依法保护”的工作思路,推动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八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行动。二是推动实施行业龙头企业标杆领航行动
李律师能熟练地用中英双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民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及日常咨询服务,擅长知识产权、公司法。李律师曾负责医药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计算机软件领域多起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并购项目,其代理案例包括1号店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驳回复审案、耶里夏丽诉北大纵横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金红叶纸业诉临沂金红叶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李律师自2016年起至今在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担任特聘讲师讲授商标法、著作权法、民诉法、民法、行政法,2018年被聘为徐汇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2020年被选为上海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干事,曾参与编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状态研究报告》、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编的《公司法务业务操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