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守先简历: 谷守先,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丰润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3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翻译室主任、审判员(其间:2004年7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7年2月晋升一级高级法官;2020年2月免去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2020年3月至今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
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调查结果。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民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专项治理漏缴土地出让金工作开展不力;在承揽工程、项目规划评审、申请社保补贴资金等方面与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 李志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日前,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本溪银行明山支行原行长张涛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09年至2016年,张涛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发放贷款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
汉中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现将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杨俊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杨俊在担任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案队队长、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给予的财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泄露工作秘密,以及在有关案件处置中给其提供帮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在忏悔书中,倪政伟剖析自己落得如此境地的原因,心存侥幸是其中之一。回顾过往,他本有机会回头,但却一次次主动放弃。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徐铁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初心使命,底线原则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私利的工具,利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职权为监管对象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国社@四川|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被“双开” 新华社成都4月26日电(记者吴晓颖)四川省纪委监委26日通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阿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作风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阿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淮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彬作出逮捕决定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解说】本项是关于以各种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以及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实际上是一种贪污行为,应当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