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薪酬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是基于我国人力资本战略发展需要及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为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能型初、中、高级新薪酬管理职业技能人才,经教育部《关于受权发布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的通知》(教职所【2020】257号)批准的第四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之一。 2022年6月26日,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组织学生参加了1+X薪酬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统一考试。本次考试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组织学生参加的第一次1+X薪酬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试,分薪酬管理专业知识和薪酬管理操作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共有91位考生参加了初级考试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近日青岛印发《关于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改变了以往年初、年末分别缴费的形式。这是青岛市人社部门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一项惠民举措,将进一步方便全市295万居民养老险参保人和487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缴费。 据了解,以往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每年的3至4月份集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于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缴费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的定义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答: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速看,这些利好政策不容错过! 为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厅局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文件,从缓缴社保费用、财政金融支持、优化审批、便利市场准入、减免租金费用、培育新业态等方面提供扶持政策措施。 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11年1月1日,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刘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后,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被申请人刘某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了培训,并支付了2万元的培训费用。双方还自愿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为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湖北:6月30日前居民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本文摘要:中新网3月12日电 湖北省政府网站12日公布《湖北省增进经济社会减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涵括了确保和提高民生、增进稳岗低收入等30条措施,其中提到:6月30日前,对湖北全省所有水、电、气居民用户实施“欠费不时可供”政策。 中新网3月12日电 湖北省政府网站12日公布《湖北省增进经济社会减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涵括了确保和提高民生、增进稳岗低收入等30条措施,其中提到:6月30日前,对湖北全省所有水、电、气居民用户实施“欠费不时可供”政策。关于强化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方面,《措施》明确提出要实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价格监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最重要生活物资运输修筑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不脱档、大大可供,保证最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水平稳中有降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有关内容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限额标准上浮20%,即每人每年9600元。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行定额标准上浮50%,即每人每年6000元
西安劳务外包 办理流程-虚假劳务派遣问题存在。虚假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已有了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却想方设法让工人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后和“新老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把工人派回到自已的公司上班。虚假劳务派遣危害更大,首当其冲的是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的收益者是原用人单位,它可以借此减少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成本,同时把问题和责任推给了劳务派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