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向位于平潮镇的江苏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11.1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通州生态环境局新年开出的第一批罚单之一,此次共有11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36.94万元。 首批被查处的11家违法企业涉及汽车零部件、喷漆、建筑工程、建材、碎石、钢结构、五金、纺织、包装制品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废气、扬尘、噪声、异味等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月18日,开运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监事会主席江雪,纪委副书记孙志民一行,深入地铁公司开展 以在建项目及生产一线为重点的综合督查活动。地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田传 元,安保部同志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地铁公司生产经营现场 ,吴强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冬春火灾防控、节前安全检查、冬季恶劣天气防范措施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发布修正“证券商设置标准”第3条、第11条、“证券商管理规则”第45条之 1、“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第21条之1及“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 第2条、第3条(金管证券字第1080362060号) 修正“证券商设置标准”第三条、第十一条、“证券商管理规则”第四十五条之一、“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之一及“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三条。 附修正“证券商设置标准”第三条、第十一条、“证券商管理规则”第四十五条之一、“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之一及“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三条。 副本:行政院法规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讯服务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检查局、法源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植根国际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吴铭子女士)(均含附件)
所谓循规,就是循着应守的佛规去做;所谓蹈矩,就是每个人能够素位而行,能站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地去做,这就叫做循规蹈矩。佛规规定得这么好,你却不照着走,徒儿们!你们说,这样子可以成仙、成佛、成圣吗?譬如这默语戒,挂在墙上了,点传师规定了,操持规订了,大家却视若无睹,依然偷偷讲话,这叫做循规蹈矩吗? 但是循规蹈矩不是只有遵守外在的佛规就好,你们还得问问自己,有没有时时刻刻也遵照着“心中佛堂”的佛规来做事?什么是心中佛堂的佛规呢?那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人人本自具有的良心,你得问问自己,你的良心就是佛规。 外在的佛规固然要遵守,心中的佛规更要去留意,时常擦拭心中的佛灯,不让自己违背天良,才是真正的循规蹈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怎么样的? 律师平时业务繁忙,如果电话没接人听或者繁忙,您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迎接二十大”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灾害,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渝海物业重咨项目部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在辖区开展“安全大检查 百日大整治”活动,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检查,并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在党的二十大到来之际,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司针对辖区各区域的消防安全、给排水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用火用电安全等方面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按要求形成每日记录,落实安全责任
我局于2019年6月1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注塑车间、组装车间大门及部分窗户处于敞开状态,车间未密闭,造成VOCs废气逸散至外环境。执法人员对注塑车间、印刷车间配套的低温等离子设施进行检查,设施中UV灯管正常开启,但设施中的均流网积灰积尘较多,现场负责人未提供均流网每月清洗维护记录。印刷车间配套的低温等离子设施共有20根UV灯管,其中11根UV灯管未运行(8根UV灯管处于关闭状态,3根UV灯管断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甲公司出租A、B两项房产,均为一次性全额收取租金,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1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