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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园依据高雄市幼儿园之收费项目、收费用途、退费项目及收退
一、本园依据高雄市幼儿园之收费项目、收费用途、退费项目及收退费基准,并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订定本办法办理。 二、108学年度收托年龄(采学龄制): 大班 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 中班 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
一、本园依据高雄市幼儿园之收费项目、收费用途、退费项目及收退费基准,并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订定本办法办理。 二、108学年度收托年龄(采学龄制): 大班 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 中班 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