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位每平方米 5 人计算,每辆車可容纳250 人以上(含座位与立位)。

第一阶段营运尖峰班距为 7.5 分钟,離峰班距不大于15 分钟。至整体环狀路线成型时,缩短为6 分钟一班。

首班車及末班車之发車时间设定为上午 6:00 及夜间23:00,采行尖峰班距之时段设定为上、下午高峰时段各3 小时,共计6 小时,其余属于離峰时段。

第一阶段端点站的调度时间以 3 分钟为原则,惟仍依营运与人员调度而酌予调整。

5.車队规模:

指总車辆數,包括高峰时段所需的車辆數及备用、维修中的車辆數。第一阶段路线营运所需列車总數为9 辆,大环线全线通車营运所需之总車辆數增为24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