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要点”办理,如附加档案。

二、111年度通过四技新生入学奖学金名单如附加档案。

四、本奖学金于就读期间分八个学期平均给付。第一学年之第一学期可直接领取该学期之奖学金,其余各学期依本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要点”第六条规定办理。

五、经核定受奖学生,若办理日间部转进修部、休学、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停止发给奖学金,且不得要求补发或续发未領之奖学金余额。

前开学生如在学期中休学或退学,且该学期之奖学金已領取,须退回当学期已領取之奖学金。

六、符合不同奖励标准者,仅能选取一项获得奖励。

七、依“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要点”规定,本奖学金将于每学期第14周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