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根据《获嘉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优秀务工人员奖补实施细则》获脱组〔2021〕15号,对当年务工(不含公益性岗位)的享受政策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实施务工奖补政策。 (一)当年务工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当年务工收入在10000元(含10000元)至15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800元
2018年2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经2019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6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9年2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19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11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省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评审,教育部、财政部审定,拟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197个。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9号)要求,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省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评审,教育部、财政部审定,拟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197个,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 各地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内容,准确把握《规范》提出的要求,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会计工作中,使其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应当推动高校财会类专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将《规范》要求有机融入教学内容;应当指导用人单位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评价、选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局福州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变更的公告(第521号) 关于受理如皋火腿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2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如皋火腿、东莞腊肠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公告(第51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发布
按照唐山市曹妃甸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基层空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实施方案》(唐曹人社字[2023]1号)文件规定,经考核、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审批、政审、体检等环节,拟定吴怡等6名同志定向招聘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月7日止。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7日17时前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727718(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经资格初审,蒋森、李津、檀小燕、张晓虹、叶梁潇、金冶倩、储雪燕7人符合宁波图书馆-综合文字岗位公开选聘资格条件,现予公布。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聘人员于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9:00-12:00期间携带公告规定的材料到宁波图书馆新馆四楼会议室(地址: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征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定额)总站(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请承担全国统一定额修编工作任务的函》(建标造函[2012] 84号文)的要求,由我所主编、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专业主编、有关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参编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予征求意见。请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政务交流平台下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URL]),并组织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管理和咨询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