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征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定额)总站(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请承担全国统一定额修编工作任务的函》(建标造函[2012] 84号文)的要求,由我所主编、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专业主编、有关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参编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予征求意见。请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政务交流平台下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URL]),并组织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管理和咨询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有关意见请以文本和电子文档方式于2014年5月31日前反馈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