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给
本报讯经济财政司长谭伯源透露
【本报讯】经济财政司长谭伯源透露,行政长官已指示日后在处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批给合同时,须事先将合同文本送交廉政公署、审计署及检察院听取意见。 立法会昨日继续开会,议员口头质询政府官员,议员陈明金、宋碧琪联合提出口头质询,敦促政府预先审查行政合同。 经济财政司长谭伯源回应时表示,回归前澳门的法律体系设有审计法院,事先审阅公共财政行为,尤其是公共批给合同的行为,以便司法机关监察行为是否合法
立法会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c项规定
立法会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c项规定,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如下: h)由特别法律或与本地区签订的批给合同赋予享有该豁免优惠的实体。 四、除第二款c项外,如享有同款所规定的豁免时,须将受益人的姓名、商号、名称或标志,至少以本地区其中一种官方语文,在车辆两侧,用颜色明显不同、不易燃和不易脱落的漆油明显标示,其所占的总面积不少于六百平方厘米;但已按照其他法律、规章或与本地区签订的批给合同的规定标示受益人或豁免所依据的活动类别的其他识别资料者除外。 五、倘享有第二款a项、b项、d项及i项所规定的豁免,亦须使用一个与道路法典规章第五十六条所规定特征相同的特别车牌,但底色须为黑色而字母及笔划则为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