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3名瓜拉光双溪巴里农民向怡保高庭提出第三方申请,以审核霹雳土地及矿物局及怡保土地局在批地给发展商过程中,是否涉及错误使用管理权力。
这3个农民是黄信、叶有权及朱文亮,已于2月5日通过代表律师薛嘉入禀怡保高庭,并将霹雳土地及矿务局局长及怡保土地局助理局长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薛嘉今日与社会主义党主席再也古玛今日陪同农民召开记者会时说,发展商声称已在1992年申请到地段的临时地契,并在1993年申请租赁地段为期30年,以饲养鱼及龙虾。发展商过后在2010年申请转换土地用途,并于2012年获得政府批准。
他表示,虽然发展商当初租赁土地是为了进行养殖业,但农民直指发展商根本不曾在该地段作业,为何土地局却将土地批给对方,而不是在当地耕种了数十年的农民。
他指出,农民也质疑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在州政府批出土地给发展商之前,有提呈确实的报告或将周详的调查报告给州务大臣。
薛嘉说,其当事人也质疑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就农民的土地申请,故意不给予合理的考量。
他披露,随着农民入禀,发展商和农民之间的诉讼案已展延到2月26日重新过堂。
今年72岁的黄信说,他和7名耕农去年8月接获通知信,被要求在9月1日前清空土地,他们拒绝这么做,并在9月接获发展商发出的律师信。
“从我祖父开始,我的家族就在这地段耕种,而我在1987年起多次向当局申请地契但不果。”
他说,他在9英亩的地段种植玉米、蔬菜和养鱼,在收到清空通知后,他和农友已前后2度向霹大臣提呈备忘录,要求大臣插手协助解决,但没有下文。
51岁的叶有权提到,发展商获批的地段共52英亩,包括他耕种的9英亩地,他在地种植火龙果、百香果及养鱼。另外,74岁的朱文亮是在5英亩的地种植玉米和木薯。
